2012年7月11日 星期三

與自己的約定

每星期一,當站在大自然面前,自己心靈清澄安靜,感受着它美麗瞬間,那複雜的山群、無限面貌的一片海、飄動的雲團、大自然時刻在變動,難以捉摸,盡管自己聚精會神地觀察,繪畫出來的依然是幼稚技窮,看不上眼的圖畫。其實在停止繪畫國畫山水後,只是初學西畫時,參加過大約十課的戶外寫生班,其後的繪畫都是以創作為主,用的是塑膠彩﹔故此,面對廣袤的大自然時,盡管做足精神準備,依然手忙腳亂,連眼晴、腦袋與心都被朦朧起來,整個人蠢鈍鈍的。難道時刻在變,難以捉摸的大自然是問題所在?

近日從書架的後座 (廳裡的書架已滿座,書本只能前後擺放)找出「馬諦斯論藝術」 ( Matisse on Art by Jack D. FIam ) ,是1987年河南美術出版社出版,1996年第二版(記得此書是在大陸買的,不記得從前「看完」沒有,只見偶有看書時的間線)左翻右掲,希望在變黃脆薄的紙質中,找出些端倪。

「知覺的純凈和真誠同最終的形象之間的 聯系: 既使他離開自然,也必須確信這麼做只是為了更充份地解釋它。自然是藝術的最終源泉,而藝術品則是一種綜合,它把藝術家在自然中感知的形象同藝術家用信任自身知覺的行動把被感知的形象轉變成最終形象這兩者綜合在一起。」「一件繪畫作品的形成,是以某種明晰、流暢的形式綜合自然和組織視覺觀念而實現的。」

看翻譯書尤其大陸譯本,文字確是累贅,似看懂又怕看不懂,往往費時於徘徊文字中 ! 寫生確不是抄襲自然,而是把對大自然的領悟以主觀的想法--從自然規律中 ,創造出屬於自己的筆意,自己的感情與思想 ,再依個人感受與繪畫觀念配合,將自然表達出來,是創造性、啟發性的作品。馬諦斯另外亦提出藝術革命不在於發明新技術來描繪題材 ,而是去感覺甚麼是新的東西(指屬於自己時代的見解、情感、甚至偏見),然後將之說出來,「藝術應有其時代的烙印。」「藝術家的表現手法應當完全是從他的氣質中產生」----這是一個值得探究的問題,似乎我得要有耐性將這本書看完,是不是藝術家並不重要,透過馬諦斯的觀念、經驗與智慧,希望能將自己的朦朧清晰起來,助我找對自己的方向。

馬諦斯是我最喜愛的藝術家,個人覺得其作品精彩之處在構圖與色彩的和諧配置,作品站在純藝術與裝飾的險線上,喜愛他簡約有力、不拘泥於外在形式的繪畫手法,色彩對於馬諦斯而言是表達性的而不是描述性的,他用巧妙的顏色配置來表達情緒與音樂、表現繪畫的力量、平衡與張力。作品自然、寕靜、純粹,越看越喜愛。

PS: 給自己一年的「星期一寫生」約定,看看到時自己是否仍是蠢拙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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